衡水参与香港远东控股集团非法集资案人员信
年1月8日至年11月29日,香港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李占地以销售“玉器、红木家具”为幌子,以年收益率%-%不等高额利息为诱饵在衡水市桃城区、武强县设点进行非法集资。
为确保案件顺利侦办,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利益,最大限度挽回损失,依据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之规定,请在香港远东衡水分公司、武强县分公司参与“消费返利”未进行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速到户籍地所属县、市(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一、登记时间:即日起至年7月15日。
二、登记对象:所有在香港远东控股集团公司衡水分公司、武强分公司参与消费返利且未进行报案登记的集资人;
三、集资人报案登记时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香港远东公司开具的收据;
3、银行转账凭证、现金存款凭证;
4、用于支付消费款和收取返利的银行账户流水。
四、登记网点及联系方式:
1、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经侦大队,联系人徐警官,办公电话-;
2、衡水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联系人赵警官,办公电话-;
3、武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付警官,办公电话-;
4、武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刘警官;
5、安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贾警官,办公电话-;
6、饶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何警官,办公电话-;
7、故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王警官;
8、阜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杜警官,办公电话-;
9、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张警官;
10、冀州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马警官;
11、深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丁警官;
12、枣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人高警官,办公电话-。
五、登记要求:
1、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本着对自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登记网点做好信息核查登记工作。
2、由于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此期间没有进行核查确认登记且未到登记网点进行情况说明的,将视同主动放弃登记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个人承担。
3、在登记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蒙骗登记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登记现场无理取闹、扰乱登记秩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由公安机关打击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水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水市公安局
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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