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公安局下发紧急通知
之前,衡水警方快速查处了一起寻衅滋事案!
对未成年欺凌说“不”,枣强警方快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未成年欺凌问题是当今社会的一个“毒瘤”,其影响之恶劣不仅在于给被欺凌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有可能因此产生心理上的创伤,乃至影响健康人格的发展。对于这一问题,枣强县公安局始终予以高度重视,打防结合、多措并举、常抓不懈。近日,该局马屯派出所快速反应,严肃查处一起发生在学校中的欺凌事案,四人因寻衅滋事被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3月27日7时许,马屯某中学宿管员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当日凌晨,其在学校值班期间,发现四名校外男青年翻墙进入男生宿舍楼对该校学生李明(化名)进行殴打,目前该四名青年已经逃走。
接到警情,该所负责人王志刚予以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快速出警。经询问有关人员及调取学校安装的监控录像,民警锁定了四名涉案违法人员的身份。当天中午,办案民警奔赴枣强县城某饭店,将在此打工的四名涉案人员当场抓获。
经调查,辍学后外出打工的吴某(男,14岁,马屯镇人)因在校“读书”期间与受害人发生过争执,一直怀恨在心,图谋报复。当日凌晨4时许,其伙同裴某(男,15岁,马屯镇人)、崔某(男,15岁,马屯镇人)、张某(男,15岁,辽宁省凤城人)由学校门口西侧墙头处翻墙跃入校内,通过攀爬宿舍楼旁通往楼顶的梯子上到楼顶,之后顺着天窗的梯子进入宿舍楼,来到受害人李明所在的宿舍门前,在敲门进入宿舍后,几人轮番对李明拳打脚踢,并对同宿舍的室友进行言语威胁。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校园的管理秩序,造成了该校师生的严重恐慌,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四人的违法行为,枣强警方依法对裴某、吴某、崔某、张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因未到法定年龄,不予入所执行),责令四名违法行为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责令其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针对这起事件中暴露出的校园安全建设中存在的漏洞与短板,民警要求相关责任人迅速整改到位。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该起事件的发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对于未成年欺凌问题,警方的态度是一贯的,那就是发现一起,坚决依法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纵容。但是未成年欺凌问题有着其复杂的成因,防范这一问题,仅靠公安一家是不够的,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的力量均要同向而行。枣强警方在依法严格履职的同时将继续联合各方,共同为我们的孩子构筑一片安全成长的蓝天。
来源:衡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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