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财政局关于填报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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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信息支撑,切实提高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和水平,保障《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4号)有效实施,财政部开发了“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平台”)。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财监便〔〕61号),组织在河北等7省市试运行信用管理平台。为做好信用管理平台在我市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用管理平台基本情况
信用管理平台开发建设依托于“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和展示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有关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向委托方和社会公众提供第三方机构的信息查询便利,是财政部门监管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重要载体,也是预算绩效评价委托方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的重要信息支撑。
二、试运行信用管理平台的主要工作环节
(一)市级和县(市、区)级财政部门组织填报市级和县(市、区)在本级注册并提供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信用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填报,相关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第三方机构填表信息1.填报路径。相关第三方机构统一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主页“专题专栏”中的“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查看“第三方机构用户操作手册”并填报信息,或直接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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