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衡水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衡水市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医保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8月10日至年8月10日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行政管理、法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自愿从事医保协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

5、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岗位职责

主要在衡水市医疗保障局从事辅助性管理工作。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医保协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待遇元/人/月。试用期合格后待遇为:工资元/人/月,每月根据衡水市医疗保障局考核结果发放。

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3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8月13日—年8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衡水市和平西路号富力公寓1号楼9号门店(博纳天泽人力资源)

六、招考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报名费元(报名费用于考务、考场、试卷等费用,报名后不退),考生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点领取)。报考人员必须真实提供本人的各类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考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比照公务员考试。由博纳天泽人力资源统一组织安排。(笔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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