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衡水承德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及河北

上半年衡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河北省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号)文件要求,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衡水市内的,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详见冀教师[]12号文件)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6、我市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不接受外地市年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应在学校所在地参加认定)。

  7、专升本的在校生可以持大专毕业证申请小学或者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8:30-20: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进行注册报名(   2、确认点的选择: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事关系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本通知“注意事项”有详细的确认点选择办法和联系方式。

  3、丢失补证人员:向发证机构申请补办(以教师资格证上公章为准)。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在线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要在一张纸上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考生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次有效。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体检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7日,医院体检。

  5、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余学科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

  6、近期3个月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版)。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后六位、申请科目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后填写盖章)一份: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盖学生处章;②往届毕业生,工作单位为正式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等),由工作单位负责审查、填写和盖章;③往届毕业生户籍在衡水的,工作单位为非正式的(私企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市)、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和盖章;④往届毕业生户籍不在衡水的,工作单位为非正式的(私企等),但人事档案关系在衡水的,由人才市场出具《人事代理证明》,《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盖章。

  8、参加国家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退回本人)。

  9、①户籍在本市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页原件(原件退回本人);②非本市户籍,且工作单位为我市非正式的(私企等),但人事关系在衡水市或各县市区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③在校生工作单位为所在学校,不用提供户口本。

  10、材料顺序: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认定结束后放本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往届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往届生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⑦《身体检查表》;⑧《人事代理证明》(只有户籍不在衡水,人事档案在衡水的申请人需要开具本证明)。其中材料③④⑤⑥⑦⑧要装订在一起,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户口页的原件将退回本人。

  11、丢失补证申请材料:①由本人签字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以在通知附件下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③一寸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1张制作教师资格证);④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原件检查后退回)。

  四、时间安排

  1、申请人注册申请、网上申报的时间。4月10日---4月21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2、4月24日至5月12日(节假日不上班)为市设定的确认起止时间,申请人到网上选择的确认点提交材料。

  3、体检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30日。

  4、4月10日至4月30日为市设定的丢失补证申请时间。

  5、6月26日-7月7日(休息日不上班),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在确认点(提交材料处)领取教师资格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顺延领证时间。请申请人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取证,逾期没有领证,请联系确认点。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逾期网站将关闭。

  2、网上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3、申请人必须牢记网上申请注册密码,密码丢失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申请人要注意经常登录账号,   4、申请人一定要按指定顺序摆放、装订好材料,以防丢失。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与申请中小学和中职教师资格证《体检表》格式不同。

  6、认定机构:必须选择衡水市教育局(高中、中专、初中、小学、幼儿园)。

  7、确认点

  确认点选择:应届毕业生选择“桃城区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往届毕业生根据《思想品德鉴定表》的盖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选择确认点,工业新区、滨湖新区新设了确认点。

  ⑴桃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桃城的往届毕业生,市属高校应届毕业生)

  ⑵冀州区教育局师训科(-转,户籍或工作单位为冀州的往届毕业生)

  ⑶枣强县教育局人事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枣强的往届毕业生)

  ⑷武邑县教育局师训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武邑的往届毕业生)

  ⑸深州市教育局师训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深州的往届毕业生)

  ⑹武强县教育局人事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武强的往届毕业生)

  ⑺饶阳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饶阳的往届毕业生)

  ⑻安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安平的往届毕业生)

  ⑼故城县教育局人事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故城的往届毕业生)

  ⑽景县教育局师训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景县的往届毕业生)

  ⑾阜城县教育局师训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阜城的往届毕业生)

  ⑿工业新区管委会教育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工业新区的往届毕业生)

  ⒀滨湖新区管委会教育科(-,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滨湖新区的往届毕业生)

附件下载(长按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中小学).doc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幼儿园).doc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衡水市教育局师训科

上半年承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承德市内的,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承德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方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详见冀教师[]12号文件)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其他要求:

  1、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的时间:年4月10日---21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三、体检时间:年4月17日---21日

  考生持贴有与网报同底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医院体检。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医院(医院)体检中心(   四、现场确认

  (一)申请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由各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承德医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由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市教育局及各县(区)确认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表1。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自行PDF格式A4纸双面打印两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4、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当次有效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公章;

  8、近期3个月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版)。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9、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年下半年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只需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1、户籍在本市的需要携带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书、户口簿(本人页)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等顺序排列装订。

  五、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领取由各县区现场确认点(扫描   附件1:承德市各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

  承德市教育局

河北师范大学招聘32名教职员工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1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个、本科专业个。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现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2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国家“优青”1人。近年来,承担国家基金项目数量位居省内高校前列,承担了一批国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年计划招聘硕士学历教师8名、辅导员4名、管理教辅岗位20名。具体计划详见“河北师范大学年硕士学历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年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教师岗位招聘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优秀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英才。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详见“河北师范大学年硕士学历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优秀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英才。招聘要求为:

  1、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不超33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不超28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

  2、应届毕业:要求至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并能于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学历要求: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博士单位(或国(境)外名校),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4、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同等学业水平);

  5、招聘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河北师范大学年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2)。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二)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注意事项:

  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者,还需同时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向我校邮寄纸质报名材料(通信地址附后),具体要求详见“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提交材料说明”(附件3)。

  我校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的资格审查将以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如未提交纸质材料或所提交纸质材料不全,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年4月20日(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应聘辅导员、硕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者每人限报2个岗位,学校一般按第一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及应聘者本身条件,学校也可能会做调整,按应聘者第二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

  教师岗位及博士学历实验员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由各学院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辅导员、硕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学校人事处主页等媒介进行通知。

  六、面试考察

  (一)教师岗位

  1、教师岗位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成招聘考察小组。面试人员根据要求进行个人试讲,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

  2、学院招聘考察小组及学校人事、教务等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达到2/3同意票数者,确定为拟接收人选;

  3、对拟接收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将心理测试合格的拟接收人选报学校审批。

  (二)博士学历实验员岗位

  博士学历实验员岗位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学院招聘考察小组、学校有关部门等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面试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辅导员、硕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

  辅导员、硕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考察包括初选面试、复选面试及心理测试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博士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和辅导员、硕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者优先录用。

  七、需说明的事项

  1、请毕业生做好应聘资料备份,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确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待招聘结束后,我校将纸质报名材料统一粉碎销毁。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祝老师

  联系-

  通信   邮政编码:

  教师岗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河北师范大学年硕士学历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

  原标题:河北师范大学年硕士学历教师和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

  附件下载》》》(扫描   1.河北师范大学年硕士学历教师招聘计划

  2.河北师范大学年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4.河北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报名表

  5.河北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报名汇总表

  6.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河北师范大学

  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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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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