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区出让4地块共多亩,棚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衡公土告字[]86号
根据衡水市桃城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年11月19日()11号会议纪要、衡桃资规公字()5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衡水市第一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解决之前,我单位组织的公开招拍挂活动均不得参与竞买。
三、-桃(棚改)39号地块起始单价为.95万元/亩,起始总价.万元。与周边地块统筹考虑,设置1处公厕。该宗地是北沼棚户改造项目。需提供回迁建筑面积.22㎡。相关事宜由衡水市桃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衡公土告字[]87号
根据衡水市桃城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年11月5日()10号会议纪要、衡桃资规公字()3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受让者必须按照《-桃(居住)41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规划条件(桃)-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衡水市第一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解决之前,我单位组织的公开招拍挂活动均不得参与竞买。
三、-桃(居住)41号地块起始单价为.73万元/亩,起始总价.76万元。配建幼儿园面积不低于㎡,菜市场面积不低于㎡,3处公厕,垃圾收集站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设置。
另出让两地块,用途为文化设施,详细信息如下
来源: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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