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湖城蓝衡水市实施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
冬季来临,又到了雾霾多发季节,PM2.5的浓度在秋冬季明显要比春夏季高。为切实削减污染负荷,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衡水市自本月15日至年3月15日实施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行业错峰生产主要涉及电力、铸造、建材、有色化工、农药等行业。
错峰生产时间年11月15日至年3月15日
错峰生产内容
电力行业对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发电机组在采暖季期间责令停产。
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市政府批准。
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报市政府备案。
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
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省政府批准。
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生产的,报省政府批准。
全市在上述行业列入错峰生产的工业企业共46家。其中铸造企业12家,建材企业4家,炭素企业12家,农药企业6家,化工企业5家,使用煤气发生炉企业1家,医药和有色金属再生企业各3家。
对上述企业,全市已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了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并细化到企业、落实到生产线和设备。从15日起,各县市区按照错峰生产工作要求对企业执行相应停限产措施,同时,全市已启动对错峰生产企业的第一轮专项督查,确保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错峰生产
减轻雾霾
让“湖城蓝”常驻
过一个温暖、环保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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