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衡水养老设施规划图公布内附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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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机构养老设施总体布局规划图

6-1机构养老设施选址示意图—主城区

6-2机构养老设施选址示意图—主城区

6-3机构养老设施选址示意图—滨湖新区、工业新区

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国家、省、市养老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适应衡水市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养老事业发展需求,构建地方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合理安排和科学指导养老设施建设,使衡水市养老事业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实现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衡水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规划(-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范围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与《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相协调,规划期限为﹣年。

近期:﹣年;远期:﹣年。

(二)规划范围

1.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主城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所管辖范围,总面积约Km2;

2.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区增长边界及必要的生态空间所控制的范围,总面积约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三、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共建共享

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二)补齐短板,提质增效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质量效益,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强化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有效保障面向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三)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四)统筹平衡,差异配置

统筹和优化全市法定图则养老设施布局,分片区平衡供需;在整体平衡的基础上各区采用不同配建比例,用地紧缺的老城区适当降低机构养老配建比例,用地较充裕、景观优美适宜养老地区适当提高机构养老配建比例。

(五)就近布局,出行便捷

机构养老用地尽量临近居住社区;社区一级安排托老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社区养老设施,方便居民就近养老;养老设施布局考虑老年人对医疗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公共空间等的需求,尽量就近布局。

(六)节省集约,整合资源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探讨养老设施混合建设的可行性;充分利用现状养老设施,对现状利用率较低的养老机构进行挖潜,增加机构养老床位;依托现状,对社区养老设施类型进行补充完善和整合。

(七)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合理安排建设时序,近期以老年人集中的老城区为重点,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做到养老设施与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更新同步配套,同步管理;适度超前,预留部分用地以应对日趋严重的社会老龄化趋势。

四、总体思路

确立“坚持一个思维、达到一个目标、实施四项工程”的总体发展思路。

(一)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思维

 —在服务对象上,要从“三无”“五保”等特定老年群体转向以困难和失能老年人为重点惠及所有老年人;

—在服务项目上,要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从现有简单生活照料转向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等多样化服务;

—在服务方式上,要通过政府支持或购买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对无法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由养老机构提供专业化集中照料;

—在服务设施上,要发挥现有机构和设施的作用,坚持城乡统筹,注重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载体;

—在服务保障上,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政策、统筹规划、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加大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在服务队伍上,要走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道路,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二)达到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发展目标

  打实居家养老基础—进一步突出居家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向居家化发展;

拓展社区养老依托载体—进一步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新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推进老年配餐服务,实现中心城区、乡镇老年助餐社区全覆盖;

机构养老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供养型和护养型养老机构建设,重点为失能、半失能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专业照护功能。积极拓展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机构养老服务。

(三)实施“医养结合、智能养老、设施激活、护理保险”四项工程

  实施医养结合工程—建立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有序共享。大力支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依托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提供医疗康复和健康指导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医养护一体化病房,推进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转型老年护理院,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实施智能养老工程—打造“大数据”养老,实现民政、医疗、公安等多部门老年服务需求海量数据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养老服务和管理资源;打造“互联网+”养老,引入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设备,提供个性、高效的智能养老服务;打造信息惠民养老,吸纳社区志愿服务和商业服务资源,畅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实施设施激活工程—完善养老投融资政策,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用,逐步放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主体权限,采取多种方式激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开展养老助老服务,培育养老产业集群;

实施护理保险工程—把握失能、高龄老年人重点保障群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服务、试点先行的运营模式,采取社会保险强制实行和商业保险自愿补充相结合的方法,实施政府补贴、保险缴费和使用者负担三源合一的筹资机制,建立福利普惠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五、发展目标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冀政〔〕6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建立衡水市“”养老服务新格局要求,按照“政府保障基本,市场提供多元化选择”的原则,加强存量改造提升,积极开展新项目建设,到规划期末,建成全市“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

六、机构养老目标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逐步建立“大型机构为引领,中型机构为主体,小型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模式,发展市、居住区二级机构养老设施,实现机构养老设施机构建设科学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管理服务标准化“四化”建设。

表3﹣1中心城区机构养老发展指标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千人老人拥有床位

40

40

——

机构养老床位比例

%

4

4

——

政府保障型床位比例

%

30

30

政府建设或采购

养护型床位比例

%

50

70

——

七、机构养老设施空间布局

1.机构养老设施按市级、居住区级二级设置。

2.市级、居住区级机构养老设施分别按市区需求总量的30%(政

府保障型)、70%(一般社会型)设置;市级机构养老设施由政府建设或采购,需独立占地建设;居住区级机构养老设施主要由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建设和管理,可不单独占地建设。

3.应选择地势平坦的地段布置,并应尽可能选择绿化条件较好、空气清新、接近河湖水面等环境的地段布局;

4.老年人设施应选择在具有良好基础设施条件的地段布置。

5.考虑方便子女探望及老年人出行需求,尽量选择交通便利、方便可达地段;

6.从安全和安静的角度出发,选址应避开邻近对外交通、快速干道及交通量大的交叉路口路段;

7.尽量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及储运用地。

八、机构养老设施规划

至年,规划机构养老设施32所,床位床。其中:

市级7所,扩建1所,新建6所,床位床:护理院2所,床位床;养老院5所,床位床;

居住区级25所,新增9所,扩建16所,床位床:现状床,新增床。

表3﹣4衡水市中心城区机构养老设施规划一览表

等级

所属区域

养老院(所)

护理院(所)

床位数(床)

主城区

新增

4

2

现状

1

——

小计

5

2

主城区

新增

4

——

现状

16

——

小计

20

——

滨湖新区

新增

3

——

0

工业新区

新增

2

——

合计

25

2

总计

30

2

1.主城区

至年,规划机构养老设施26所,床位床。其中:

市级7所:扩建1所,新建6所,床位床:护理院2所,床位床;养老院5所,床位床;

居住区级20所:新增4所,扩建16所,床位床:现状床,新增床。

2.滨湖新区

至年,规划机构养老设施3所,床位0床。其中:

居住区级3所,均为新建,每所床位床。

3.工业新区

至年,规划机构养老设施2所,床位床。其中:居住区级3所,均为新建,每所床位床。

九、镇村机构养老设施规划

根据养老需求预测,衡水市各乡镇到年各镇区规划养老院1所共3所,每所床位≥50床/所。

每个行政村各规划养老中心1所,每所占地面积≥㎡/所。

表3﹣7衡水市镇村养老院规划一览表

等级

所属区域

养老院(所)

床位数(床)

性质

赵圈镇

1

扩建

郑家河沿镇

1

95

扩建

邓庄镇

1

95

扩建

合计

3

——

村级

各行政村

1

≥㎡/所

扩建

十、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规划

1.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服务人口按1.0﹣1.49万人/处考虑。

2.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宜与社区集中绿地、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合建,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利用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在衡水市主城区、滨湖新区、工业新区范围内分区设置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共设置社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80处。

表4﹣3衡水市中心城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区域名称

服务人口(万人)

数量(处)

1

主城区

98

65

2

滨湖新区

13

9

3

工业新区

9

6

合计

80

1.主城区

桃城区规划托老所65处,服务人口98万。每处服务人口1.5万人,设置床位15床/处。其中:中心片区人口22万,规划托老所15处;铁北片区人口26万,规划托老所17处;西部片区人口21.5万,规划托老所14处;滏东片区人口10.5万,规划托老所7处;南部片区人口18万,规划托老所12处。

表4﹣4主城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片区名称

服务人口

(万人)

数量

(所)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建筑面积

(㎡/处)

床位数

(床/处)

备注

中心片区

22

15

1.5

≥15

新建

铁北片区

26

17

1.5

≥15

新建

西部片区

21.5

14

1.5

≥15

新建

滏东片区

10.5

7

1.5

≥15

新建

南部片区

18

12

1.5

≥15

新建

合计

98

65

——

——

——

——

2.滨湖新区

滨湖新区规划托老所9处,服务人口13万。每处服务人口1.5万/处,设置床位15床/处。其中:北部片区人口4.7万,规划托老所3处;中部片区人口3.7万,规划托老所3处;南部片区人口4.6万,规划托老所3处。

表4﹣5滨湖新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片区

名称

服务人口

(万人)

数量

(所)

服务规模

(万人/所)

建筑面积

(㎡/所)

床位数

(床/所)

北部片区

4.7

3

1.5

≥15

中部片区

3.7

3

1.5

≥15

南部片区

4.6

3

1.5

≥15

合计

13

9

——

——

——

——

3.工业新区

工业新区规划托老所6处,服务人口9万。每处服务人口1.5万/处,设置床位15床/处。其中:中部生活配套区人口7.0万,规划托老所4处;南部产业区人口2.0万,规划托老所2处。

表4﹣6工业新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片区名称

服务人口

(万人)

数量

(所)

服务规模

(万人/所)

建筑面积

(㎡/所)

床位数

(床/所)

备注

生活配套区

7.0

4

1.5

≥15

新建

南部产业区

2.0

2

1.5

≥15

新建

合计

9.0

6

——

——

——

——

十一、老年人设施规划

1.老年大学

规划全市性老年大学设置2所,分别位于主城区和滨湖新区。桃城区利用现状胜利西路老年大学扩建;滨湖新区新建老年大学1所,每所建筑面积≥1㎡,用地面积≥㎡。

社区老年学校不单独设置,与社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合并设置。

2.老年活动中心

规划全市性的老年活动中心6所,分别位于主城区和滨湖新区。主城区5所,提升扩建现状老干部活动中心2所,提升扩建现状老年活动中心3所;滨湖新区新建1所,建筑面积㎡,用地面积0㎡,与规划老年大学合建。

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不单独设置,与社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学校,合并设置,每处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表4﹣8衡水市中心城区老年人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片区名称

数量(所)

建筑面积(㎡/所)

用地面积(㎡/所)

备注

老年大学

1

主城区

1

≥1

扩建

2

滨湖新区

1

≥1

新建

合计

2

——

——

老年活动中心

1

主城区

2

现状老干部活动中心

现状

3

现状老年活动中心

现状

2

滨湖新区

1

0

新建

合计

6

——

——

十二、养老近期建设目标

按照衡水市提出的“”养老服务要求,在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标准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存量改造提升,积极支持新项目建设,到近期规划期末,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

表6﹣1衡水市中心城区养老近期建设规划指标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养老床位

千人拥有床位

40

——

总床位

——

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比例

%

4

——

城乡机构养老覆盖率

%

——

社区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比例

%

96

——

社区养老呼叫服务覆盖率

%

90

——

政府保障型床位

床位比例

%

30

——

床位数量

——

养护型床位

床位比例

%

50

——

床位数量

0

——

十三、近期机构养老建设项目

至年,规划建设机构养老设施21所,床位床。其中:

市级2所,扩建1所,新建1所,床位床:新建护理院1所,床位床;扩建养老院(衡水光荣院)1所,床位床;

居住区级19所,新增3所,扩建16所,床位床:现状床,新增床。

表6﹣2衡水市中心城区机构养老设施近期建设统计表

等级

所属区域

养老机构(处)

床位数(床)

市级

主城区

扩建

1

新建

1

合计

2

居住区级

主城区

扩建

16

滨湖新区

新增

2

工业新区

新增

1

合计

19

总计

21

1.主城区

至年,规划建设机构养老设施18所,床位床。其中:

市级2所,扩建1所,新建1所,床位床:新建护理院1所,床位床;扩建养老院(衡水光荣院)1所,床位床;

居住区级16所,扩建16所,床位床。

2.滨湖新区

至年,规划建设居住区级机构养老设施2所,床位床。

3.工业新区

至年,规划建设居住区级机构养老设施1所,床位床。

近期社区养老建设项目

近期-年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有量55个,其中主城区49个,滨湖新区4个,工业新区2个。

表6﹣3衡水市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近期建设统计表

区域名称

服务人口

(万)

托老所(所)

服务规模

(万人/所)

建筑面积

(㎡/所)

床位数

(床/所)

主城区

73.5

49

1.5

≥15

滨湖新区

6

4

1.5

≥15

工业新区

3

2

1.5

≥15

合计

82.5

55

——

——

——

1.主城区

近期-年主城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有量49处,其中:中心片区:10处,铁北片区14处,西部片区12处,滏东片区5处,南部片区8处。

2.滨湖新区

近期-年滨湖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有量4处,北部片区2处,中部片区1处,南部片区1处。

3.工业新区

近期-年工业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有量2处,生活配套区2处。

十四、近期镇村养老建设项目

根据养老需求预测,衡水市近期在各镇区规划建设养老院1所共3所。

每个行政村近期各规划养老中心1所,每所占地面积≥㎡/所。表6﹣4衡水市近期乡镇养老需求一览表

镇名

人口(万)

机构养老比例(%)

老人数(人)

机构养老(人)

赵圈镇

2

4.0

郑家河沿镇

0.66

4.0

44

邓庄镇

0.66

4.0

44

合计

3.32

——

表6﹣5衡水市乡镇机构养老设施近期建设统计表

等级

所属区域

养老院(所)

床位数(床)

性质

赵圈镇

1

扩建

郑家河沿镇

1

45

扩建

邓庄镇

1

45

扩建

合计

3

——

村级

各行政村

1

≥㎡/所

扩建

殡葬规划

《衡水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衡水市中心城区殡葬设施规划(-)》已经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依法向社会公示。

规划成果请登陆衡水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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