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衡水养老设施规划图公布内附超清
04机构养老设施总体布局规划图
6-1机构养老设施选址示意图—主城区
6-2机构养老设施选址示意图—主城区
6-3机构养老设施选址示意图—滨湖新区、工业新区
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国家、省、市养老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适应衡水市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养老事业发展需求,构建地方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合理安排和科学指导养老设施建设,使衡水市养老事业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实现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衡水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规划(-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范围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与《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相协调,规划期限为﹣年。
近期:﹣年;远期:﹣年。
(二)规划范围
1.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主城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所管辖范围,总面积约Km2;
2.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区增长边界及必要的生态空间所控制的范围,总面积约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三、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共建共享
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二)补齐短板,提质增效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质量效益,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强化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有效保障面向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三)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四)统筹平衡,差异配置
统筹和优化全市法定图则养老设施布局,分片区平衡供需;在整体平衡的基础上各区采用不同配建比例,用地紧缺的老城区适当降低机构养老配建比例,用地较充裕、景观优美适宜养老地区适当提高机构养老配建比例。
(五)就近布局,出行便捷
机构养老用地尽量临近居住社区;社区一级安排托老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社区养老设施,方便居民就近养老;养老设施布局考虑老年人对医疗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公共空间等的需求,尽量就近布局。
(六)节省集约,整合资源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探讨养老设施混合建设的可行性;充分利用现状养老设施,对现状利用率较低的养老机构进行挖潜,增加机构养老床位;依托现状,对社区养老设施类型进行补充完善和整合。
(七)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合理安排建设时序,近期以老年人集中的老城区为重点,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做到养老设施与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更新同步配套,同步管理;适度超前,预留部分用地以应对日趋严重的社会老龄化趋势。
四、总体思路
确立“坚持一个思维、达到一个目标、实施四项工程”的总体发展思路。
(一)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思维
—在服务对象上,要从“三无”“五保”等特定老年群体转向以困难和失能老年人为重点惠及所有老年人;
—在服务项目上,要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从现有简单生活照料转向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等多样化服务;
—在服务方式上,要通过政府支持或购买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对无法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由养老机构提供专业化集中照料;
—在服务设施上,要发挥现有机构和设施的作用,坚持城乡统筹,注重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载体;
—在服务保障上,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政策、统筹规划、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加大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在服务队伍上,要走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道路,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二)达到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发展目标
打实居家养老基础—进一步突出居家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向居家化发展;
拓展社区养老依托载体—进一步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新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推进老年配餐服务,实现中心城区、乡镇老年助餐社区全覆盖;
机构养老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供养型和护养型养老机构建设,重点为失能、半失能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专业照护功能。积极拓展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机构养老服务。
(三)实施“医养结合、智能养老、设施激活、护理保险”四项工程
实施医养结合工程—建立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有序共享。大力支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依托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提供医疗康复和健康指导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医养护一体化病房,推进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转型老年护理院,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实施智能养老工程—打造“大数据”养老,实现民政、医疗、公安等多部门老年服务需求海量数据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养老服务和管理资源;打造“互联网+”养老,引入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设备,提供个性、高效的智能养老服务;打造信息惠民养老,吸纳社区志愿服务和商业服务资源,畅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实施设施激活工程—完善养老投融资政策,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用,逐步放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主体权限,采取多种方式激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开展养老助老服务,培育养老产业集群;
实施护理保险工程—把握失能、高龄老年人重点保障群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服务、试点先行的运营模式,采取社会保险强制实行和商业保险自愿补充相结合的方法,实施政府补贴、保险缴费和使用者负担三源合一的筹资机制,建立福利普惠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五、发展目标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冀政〔〕6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建立衡水市“”养老服务新格局要求,按照“政府保障基本,市场提供多元化选择”的原则,加强存量改造提升,积极开展新项目建设,到规划期末,建成全市“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
六、机构养老目标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逐步建立“大型机构为引领,中型机构为主体,小型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模式,发展市、居住区二级机构养老设施,实现机构养老设施机构建设科学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管理服务标准化“四化”建设。
表3﹣1中心城区机构养老发展指标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年
年
千人老人拥有床位
床
40
40
——
机构养老床位比例
%
4
4
——
政府保障型床位比例
%
30
30
政府建设或采购
养护型床位比例
%
50
70
——
七、机构养老设施空间布局
1.机构养老设施按市级、居住区级二级设置。
2.市级、居住区级机构养老设施分别按市区需求总量的30%(政
府保障型)、70%(一般社会型)设置;市级机构养老设施由政府建设或采购,需独立占地建设;居住区级机构养老设施主要由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建设和管理,可不单独占地建设。
3.应选择地势平坦的地段布置,并应尽可能选择绿化条件较好、空气清新、接近河湖水面等环境的地段布局;
4.老年人设施应选择在具有良好基础设施条件的地段布置。
5.考虑方便子女探望及老年人出行需求,尽量选择交通便利、方便可达地段;
6.从安全和安静的角度出发,选址应避开邻近对外交通、快速干道及交通量大的交叉路口路段;
7.尽量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及储运用地。
八、机构养老设施规划
至年,规划机构养老设施32所,床位床。其中:
市级7所,扩建1所,新建6所,床位床:护理院2所,床位床;养老院5所,床位床;
居住区级25所,新增9所,扩建16所,床位床:现状床,新增床。
表3﹣4衡水市中心城区机构养老设施规划一览表
等级
所属区域
养老院(所)
护理院(所)
床位数(床)
市
级
主城区
新增
4
2
现状
1
——
小计
5
2
居
住
区
级
主城区
新增
4
——
现状
16
——
小计
20
——
滨湖新区
新增
3
——
0
工业新区
新增
2
——
合计
25
2
总计
30
2
1.主城区
至年,规划机构养老设施26所,床位床。其中:
市级7所:扩建1所,新建6所,床位床:护理院2所,床位床;养老院5所,床位床;
居住区级20所:新增4所,扩建16所,床位床:现状床,新增床。
2.滨湖新区
至年,规划机构养老设施3所,床位0床。其中:
居住区级3所,均为新建,每所床位床。
3.工业新区
至年,规划机构养老设施2所,床位床。其中:居住区级3所,均为新建,每所床位床。
九、镇村机构养老设施规划
根据养老需求预测,衡水市各乡镇到年各镇区规划养老院1所共3所,每所床位≥50床/所。
每个行政村各规划养老中心1所,每所占地面积≥㎡/所。
表3﹣7衡水市镇村养老院规划一览表
等级
所属区域
养老院(所)
床位数(床)
性质
乡
镇
级
赵圈镇
1
扩建
郑家河沿镇
1
95
扩建
邓庄镇
1
95
扩建
合计
3
——
村级
各行政村
1
≥㎡/所
扩建
十、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规划
1.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服务人口按1.0﹣1.49万人/处考虑。
2.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宜与社区集中绿地、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合建,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利用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在衡水市主城区、滨湖新区、工业新区范围内分区设置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共设置社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80处。
表4﹣3衡水市中心城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区域名称
服务人口(万人)
数量(处)
1
主城区
98
65
2
滨湖新区
13
9
3
工业新区
9
6
合计
80
1.主城区
桃城区规划托老所65处,服务人口98万。每处服务人口1.5万人,设置床位15床/处。其中:中心片区人口22万,规划托老所15处;铁北片区人口26万,规划托老所17处;西部片区人口21.5万,规划托老所14处;滏东片区人口10.5万,规划托老所7处;南部片区人口18万,规划托老所12处。
表4﹣4主城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片区名称
服务人口
(万人)
数量
(所)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建筑面积
(㎡/处)
床位数
(床/处)
备注
中心片区
22
15
1.5
≥15
新建
铁北片区
26
17
1.5
≥15
新建
西部片区
21.5
14
1.5
≥15
新建
滏东片区
10.5
7
1.5
≥15
新建
南部片区
18
12
1.5
≥15
新建
合计
98
65
——
——
——
——
2.滨湖新区
滨湖新区规划托老所9处,服务人口13万。每处服务人口1.5万/处,设置床位15床/处。其中:北部片区人口4.7万,规划托老所3处;中部片区人口3.7万,规划托老所3处;南部片区人口4.6万,规划托老所3处。
表4﹣5滨湖新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片区
名称
服务人口
(万人)
数量
(所)
服务规模
(万人/所)
建筑面积
(㎡/所)
床位数
(床/所)
备
注
北部片区
4.7
3
1.5
≥15
新
建
中部片区
3.7
3
1.5
≥15
南部片区
4.6
3
1.5
≥15
合计
13
9
——
——
——
——
3.工业新区
工业新区规划托老所6处,服务人口9万。每处服务人口1.5万/处,设置床位15床/处。其中:中部生活配套区人口7.0万,规划托老所4处;南部产业区人口2.0万,规划托老所2处。
表4﹣6工业新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片区名称
服务人口
(万人)
数量
(所)
服务规模
(万人/所)
建筑面积
(㎡/所)
床位数
(床/所)
备注
生活配套区
7.0
4
1.5
≥15
新建
南部产业区
2.0
2
1.5
≥15
新建
合计
9.0
6
——
——
——
——
十一、老年人设施规划
1.老年大学
规划全市性老年大学设置2所,分别位于主城区和滨湖新区。桃城区利用现状胜利西路老年大学扩建;滨湖新区新建老年大学1所,每所建筑面积≥1㎡,用地面积≥㎡。
社区老年学校不单独设置,与社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合并设置。
2.老年活动中心
规划全市性的老年活动中心6所,分别位于主城区和滨湖新区。主城区5所,提升扩建现状老干部活动中心2所,提升扩建现状老年活动中心3所;滨湖新区新建1所,建筑面积㎡,用地面积0㎡,与规划老年大学合建。
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不单独设置,与社区托老所(含老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学校,合并设置,每处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表4﹣8衡水市中心城区老年人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片区名称
数量(所)
建筑面积(㎡/所)
用地面积(㎡/所)
备注
一
老年大学
1
主城区
1
≥1
≥
扩建
2
滨湖新区
1
≥1
≥
新建
合计
2
——
——
二
老年活动中心
1
主城区
2
现状老干部活动中心
现状
3
现状老年活动中心
现状
2
滨湖新区
1
0
新建
合计
6
——
——
十二、养老近期建设目标
按照衡水市提出的“”养老服务要求,在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标准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存量改造提升,积极支持新项目建设,到近期规划期末,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
表6﹣1衡水市中心城区养老近期建设规划指标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养老床位
千人拥有床位
床
40
——
总床位
床
——
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比例
%
4
——
城乡机构养老覆盖率
%
——
社区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比例
%
96
——
社区养老呼叫服务覆盖率
%
90
——
政府保障型床位
床位比例
%
30
——
床位数量
床
——
养护型床位
床位比例
%
50
——
床位数量
床
0
——
十三、近期机构养老建设项目
至年,规划建设机构养老设施21所,床位床。其中:
市级2所,扩建1所,新建1所,床位床:新建护理院1所,床位床;扩建养老院(衡水光荣院)1所,床位床;
居住区级19所,新增3所,扩建16所,床位床:现状床,新增床。
表6﹣2衡水市中心城区机构养老设施近期建设统计表
等级
所属区域
年
养老机构(处)
床位数(床)
市级
主城区
扩建
1
新建
1
合计
2
居住区级
主城区
扩建
16
滨湖新区
新增
2
工业新区
新增
1
合计
19
总计
21
1.主城区
至年,规划建设机构养老设施18所,床位床。其中:
市级2所,扩建1所,新建1所,床位床:新建护理院1所,床位床;扩建养老院(衡水光荣院)1所,床位床;
居住区级16所,扩建16所,床位床。
2.滨湖新区
至年,规划建设居住区级机构养老设施2所,床位床。
3.工业新区
至年,规划建设居住区级机构养老设施1所,床位床。
近期社区养老建设项目
近期-年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有量55个,其中主城区49个,滨湖新区4个,工业新区2个。
表6﹣3衡水市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近期建设统计表
区域名称
服务人口
(万)
年
托老所(所)
服务规模
(万人/所)
建筑面积
(㎡/所)
床位数
(床/所)
主城区
73.5
49
1.5
≥15
滨湖新区
6
4
1.5
≥15
工业新区
3
2
1.5
≥15
合计
82.5
55
——
——
——
1.主城区
近期-年主城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有量49处,其中:中心片区:10处,铁北片区14处,西部片区12处,滏东片区5处,南部片区8处。
2.滨湖新区
近期-年滨湖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有量4处,北部片区2处,中部片区1处,南部片区1处。
3.工业新区
近期-年工业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有量2处,生活配套区2处。
十四、近期镇村养老建设项目
根据养老需求预测,衡水市近期在各镇区规划建设养老院1所共3所。
每个行政村近期各规划养老中心1所,每所占地面积≥㎡/所。表6﹣4衡水市近期乡镇养老需求一览表
镇名
人口(万)
机构养老比例(%)
老人数(人)
机构养老(人)
赵圈镇
2
4.0
郑家河沿镇
0.66
4.0
44
邓庄镇
0.66
4.0
44
合计
3.32
——
表6﹣5衡水市乡镇机构养老设施近期建设统计表
等级
所属区域
养老院(所)
床位数(床)
性质
乡
镇
级
赵圈镇
1
扩建
郑家河沿镇
1
45
扩建
邓庄镇
1
45
扩建
合计
3
——
村级
各行政村
1
≥㎡/所
扩建
殡葬规划
《衡水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衡水市中心城区殡葬设施规划(-)》已经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依法向社会公示。
规划成果请登陆衡水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转载请注明:http://www.hengshuizx.com/hssxw/7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