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融媒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审结一起涉衡
衡水湖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保护其生物多样性是每个衡水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桃城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在衡水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为保护衡水湖自然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齐某某、常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是桃城区法院年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桃城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7人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提出三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以增殖放流的形式,放流同种类同重量的水产品幼苗作为损害生态环境的补偿;2、请求判令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本案支付的专家评估费元;3、请求判令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桃城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年2月19日20时许,齐某某、常某某二人驾船使用蓄电池、电鱼器、推进器、抄网等工具在衡水湖以电鱼的方式捕鱼共计50.74斤,二人的行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处齐某某、常某某二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
针对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三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在本案审理期间,齐某某、常某某二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二人主动在衡水晚报公开赔礼道歉,在衡水湖放流鱼幼苗斤,并支付专家评估费元,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二人电鱼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起到了补偿作用,同时给社会公众敲响了警钟,警示大家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破坏环境,必受严惩。
在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用电鱼方式捕鱼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危害,不可轻视。首先,电鱼属于不可持续性的捕鱼方式,对大小鱼类具有通杀威力,即使鱼类逃过一劫,被电过后会失去繁殖能力,导致水中的鱼类急剧减少。其次,因为电鱼导致鱼类数量大幅下降,相应的水生植物、浮游生物、藻类等会大量繁殖,致使水体出现富营养化,水溶氧度降低,水质变差,从而影响到人们日常的生活用水。
桃城区法院将通过依法加强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潜在违法犯罪予以震慑、警示,提醒公众以案为鉴,增强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做生态环境守护者,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原标题:《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审结一起涉衡水湖自然环境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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