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牛司机一次被记37分燕赵都市报
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交警查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事件。当日13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摇摇晃晃行驶到滏阳路,看见民警后立即调转车头钻进小胡同。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上前要求驾驶员张某某出示相关证件并进行呼吸酒精检测,驾驶人称:“驾驶证没带着”,后经检测其呼吸酒精含量为26mg/ml,涉嫌酒后驾驶。通过进一步核查确定,张某某只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并没有取得两轮摩托车准驾记录。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且持准驾第一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中其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此外,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因此,民警对其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处以元罚款,C1驾驶证记37分,并且暂扣6个月驾驶证。(燕都融媒体记者卢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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