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拍马屁式回复教育局该教师,还是该管
河北衡水市教育局最近发个通知,规定“家长不得对教师进行‘拍马屁’式回复”。拍马屁式的回复,竟然要教育局来规范?家长的行为,教育局能管得了吗?这种隔山打牛,很难实现。衡水市教育局下的这个通知,叫《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家校联系通讯软件使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分三部分,第1部分是总体要求,第2部分是通讯软件使用范围,第3部分是主体职责,第4部分是组织保障。第3部分,分为教师职责和家长委员会职责。家长委员会职责的第5条是,“家长对于教师发布的一般性通知,无疑问只回复“收到”,有疑问则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进行提问,不对教师进行‘拍马屁’式的回复;在新年、中秋节、教师节等重大节日时家长委员会要向家长发放提醒函,防止家长借节日名义在群中或‘小窗’内发红包出现变相向教师送礼之歪风。”衡水市教育局的通知,是一种系统性规范,将教师和家长用通讯软件沟通的行为作了详细规定,是一个管理创新。但是,教育局的通知,能不能去规范家长行为,却值得商榷。教育局作为管理部门,规范学校和教师,理所当然。家长是教育局要服务的对象,而不是管理的对象。教育局要其做什么,不做什么,有过界、越权之嫌。既然《通知》规定,班主任是群管理员,那么不对教师进行拍马屁式的回复和防止发红包等,就是管理员的职责。对不守规矩的,管理员警告两次,就能让群里风清气正了,根本不需要家长们来担责。即便是“拍马屁’式回复”已经泛滥成灾,要请家长们共同来治理,给家长们分责时,前面应该加上建议二字。再说了,深究拍马屁式回复,其产生的根源也不在家长身上。教师和家长的沟通,多少有些上对下的味道。在家长们看来,自家孩子在教师手里,说说好话,拍拍马屁是很正常的事。拍马屁回复,这种下级对上级的“高情商”,就被家长们运用到对教师的场景之中。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拍马屁泛滥,必然是上面被拍舒服了。想扭转拍马屁回复,与其把职责给到家长,不如把职责给到教师。教师在和家长的沟通时,放低一些姿态,谦逊一些话语,都可以让拍马屁少发生。最紧要的时,被拍马屁时,要感到不舒服,而且把这种不舒服,明确表达出来。如此这番,聪明的家长们,自然不会拍马屁了:谁也不会闲得无聊,以拍马屁为生,以拍马屁为乐。治理拍马屁,从需求侧入手,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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