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环境污染,我们在行动一衡水工业
年5月24日,接到《关于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知》(衡环督保发[]12号)的通知以后,工业新区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认真安排部署,指示要抓紧调查,及时反馈,现将10个问题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案件1:关于“工业新区老白干酒厂北侧东西路大屯村,路北有临建简易房,有时收玉米,收小麦,风天粉尘相当严重,周围没有风挡,举报过多次,没有彻底解决。村民意见大。附近庄稼受影响,居民要求取缔”问题
工业新区老白干酒厂北侧东西路大屯村,路北有临建简易房,有时收玉米,收小麦,风天粉尘相当严重,周围没有风挡,多次举报无果,居民要求取缔。
工业新区老白干酒厂北侧东西路大屯村,路北有临建简易房,有时收玉米,收小麦,风天粉尘相当严重,周围没有风挡,反映情况属实。
接到举报后,5月26日-27日工业新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李光、徐铁建、田文飞、戴宝简、曹光明、侯树峰进行现场执法,内容汇报如下:
经查大屯村民杨勇雷租用本村5户村民6亩左右土地,以及本村村民杨忠文自种土地3亩左右,进行粮食收储。
现已关停取缔,现场无粮食及其他可产生粉尘污染的物品堆放。
责任人:李长江李光田文飞等相关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衡水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案件2:关于“工业新区工业路佳兴幼儿园周围50米有5家印刷厂,噪声严重”的问题。
举报中所讲的工业新区工业路佳兴幼儿园周围的5家印刷厂,实际分别为衡水林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衡水永升印刷有限公司、志胜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三家。位于北方工业基地,北方工业基地以橡胶制品为主的产业聚集区。反映情况属实。
环保分局工作人员李顺双、王向东进行了现场调查,衡水林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正处于停产状态,衡水永升印刷厂有限公司、衡水志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为万通彩印,调查时发现该厂正处于生产当中。
开发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其加强车间管理,减少噪音污染,同时进行厂界噪声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责任人:李顺双、王向东
责任单位: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衡水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案件3:关于“工业新区冀衡蓝天有限公司,厂内冒烟严重”问题
该公司全称为“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现有建设项目有两个,一个为5万吨/年苯胺项目(已经停产),另一个为年产50万吨复合肥项目,主要产品为硫酸和硫基复合肥。年12月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冀环评号。于年1月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冀环评函[]83号。年1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PWX---16)。
年5月26日按照管委会部署,开发区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未发现厂内冒烟迹象,情况不属实。
该公司共有有组织气体排放筒5个,为复合肥装置中萃取尾气、盐酸尾气、造粒尾气,硫酸生产装置中二氧化硫尾气(2个)。SO2的尾气治理中,采取了一套尾气吸收工艺,回收尾气中的SO2,成为稀酸回收到系统变为成品。硫基肥车间萃取磷酸生产装置的反应及闪蒸产生的含氟化物尾气经两级尾气洗涤器洗涤吸收后,由40m烟囱排入大气。盐酸尾气吸收中,硫酸与氯化钾在反应槽中反应生成含HCl气体,经两级降膜吸收器,两级填料吸收塔,回收的工业盐酸打入盐酸储罐,经30m烟囱直接排空。硫基复合肥车间造粒烘干排气筒的尾气回收利用,造粒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和氨废气,经文丘里洗涤、空塔洗涤后,利用一套磷酸吸收装置,和高效离子净化器,进一步处理、排放。
《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监测报告》(衡环站第号)显示,该企业五个废气排放口所排颗粒物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工业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就检查的情况,要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和开发区环保分局加大检查力度、频次,督促企业定期检查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人:王向东李淑周
责任单位: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衡水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案件4:关于“工业新区冀衡赛瑞正在冒黄烟,气味刺鼻”问题。
举报中所讲的“冀衡赛瑞”全称为“河北冀衡赛瑞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循环经济园区冀衡路北侧,该公司年产50万吨复合肥项目于年5月由市环保局审批,年7月由市环保局验收;10万吨/年浓硝酸、20万吨/年复合肥扩产项目于年7月由武邑县环保局审批,年12月由武邑县环保局验收。
年5月26日按照管委会部署,开发区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未发现冒黄烟迹象,情况不属实。
该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治污设施正常运转,硝酸尾气采用稀硝酸多级冷却和尾气透平,经64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两套复合肥造粒塔尾气经文丘里洗涤、空塔洗涤处理后,经米高塔塔顶排放;浓硝酸装置区尾气经水力喷射泵酸性水吸收,填料塔吸收后经26米排气筒排放。《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监测报告》(衡环证测字第号)显示,该企业两套废气排放口所排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工业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就检查的情况,要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和开发区环保分局加大检查力度、频次,督促企业定期检查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人:李顺双刘土星
责任单位: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衡水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案件5:关于“工业新区京土路往北佳兴橡胶有限公司一号车间橡胶恶臭,气味污染”问题
衡水市建胜化工橡胶公司位于工业新区北区衡水佳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院内1号车间,该车间内发现零散的未组装的设备,举报情况属实。
环保分局工作人员李大权、刘斌、李顺双、王向东5月25日现场检查衡水市建胜化工橡胶公司,该车间为该公司租用的佳兴公司一号车间,内有部分机械设备但处于没有组装的状态。
开发区环保分局已经开始调查取证,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相关手续。环保分局将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工业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就检查情况,要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和开发区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巡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人:丁伟吴国荣
责任单位: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衡水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案件6:关于“北方工业园区大众橡胶生产再生胶,气味大居民不能开窗,影响生活“问题
举报中所说的“大众橡胶”是不生产再生胶的,同“大众橡胶”同处一个厂区的,还有一个公司名为“河北众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再生胶。
该公司于年5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衡环评61号),于年11月进行了验收(衡环验号),设计产量吨/年。脱硫废气处理工艺为:高温废气经过热交换,再进行水吸收,通过活性炭吸附,高空排放。年5月27日,开发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当中,情况不属实。
开发区环保分局将加大检查力度、频次,一旦发现其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人:丁伟吴国荣
责任单位: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衡水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案件7:关于“衡水苏正工业区,冀衡化工,东北助剂企业附近。经常夜间排放有毒气体。苏正工业区地下水,可能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我在苏正工作,没喝过地下水。”的问题。
举报中所讲的冀衡化工应为“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化工公司,该集团在循环园区内建有: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河北冀衡赛瑞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威武分公司、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助剂应该是现在工业新区循环经济园区的东北助剂化工有限公司武邑分公司。该公司已经于年8月29日夜班停车进行全厂检修后,后又由于该公司技术改造工程不顺利,又提出延期开工的时间,后又预计年4月30日开工,但一直没有再申请开工,目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生产迹象。日常检查时也没有发现生产。
冀衡循环经济园区内化工企业较集中,虽然这些企业都按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治理,但当时环评报告中对无组织的散逸气体排放环保措施及涉及VOC排放的措施要求较低,生产时存在散逸气体无组织排放及VOC排放现象,现场可能会存在一些异味,但不存在排放有毒气体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开发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李大权、刘斌、李顺双、王向东于年5月25日经现场调查,通过检查企业的环保设施的运转台账及生产时排污节点的现场检查,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正常,未发现有偷排、漏排现象。加大对偷排偷放行为的监管力度,经过摸排,未发现企业暗管偷排等行为。
为确保逸散性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物进行有效收集和治理及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区域异味污染,提升循环园区异味感官效果。
1、经管委会同意,4月29日、5月4日召开了园区相关企业现场调度会,5月7日召开了推进会,要求6月20日前完成园区主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取缔。各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散逸性和无组织排放气体、燃煤锅炉淘汰企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对整改治理动作迟缓拖延、或治理不到位仍超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严肃查处。
2、进行了一厂一管工程升级改造和地下雨污管网改造工程,6月底完成,彻底解决园区污水管网混乱的问题,使园区水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同时利用“雷霆行动、利剑斩污”等行动,加强对工业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
责任人:李淑周王向东
责任单位: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衡水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案件8:关于“督察组领导你们好!我是开发区阳光花城居民。前几年,因为要完成绿化任务,区政府在阳光花城小区栽种大量国槐。国槐生一种无天敌肉虫,非常恐怖。几乎能吃光树叶。物业一个月就喷数次剧毒药,污染极重,而虫子仍在。能否做通政府工作,换个树种?大家热切盼望解决!”问题
阳光花城是工业新区辖区内的一所庭院绿化小区,小区内绿化种植及后期管护由其物业公司负责。
接到问题后,工业新区管委会第一时间联系了园林环卫局,让园林环卫局核实情况并反馈。经现场勘查,小区内国槐上生的一种虫子为尺蠖,用低毒低残留的杀虫剂即可防治,并非居民所反映的喷洒剧毒农药,污染严重。另外,此虫害源于阳光花城物业公司的日常防护不到位、不及时而造成,与树种没有关系。情况不属实。
园林环卫局第一时间与阳光花城物业进行协调联系,督促其及时开展虫害防治,并对其庭院绿化的虫害给予业务技术指导,三天内整改完成。
责任人:赵志合张永芳
责任单位:园林环卫局
案件9:关于“武邑苏正工业区空气污染严重,呼吸困难,气味难以忍受附近村民和这边上班的老百姓深受其害,多次举报到武邑环保局和衡水环保局无明显改善,互相推诿国家严打期间如年9月3日阅兵期间,众企业不敢排放有毒气体,空气能得到改善,过了严打期,尤其阴雨雾霾天气,趁着视线模糊,便开始排放污染物。我们单位还好些,都是喝桶装水,可附近老百姓只能喝异味很重的自来水。这次省环保督导组来衡,严厉打击污染环境治理,苏正的老百姓都向您们致敬!”问题。
武邑苏正工业园区原隶属于武邑县,年1月1日起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循环经济园区的工作由武邑县移交工业新区管理。
在移交前该园区的环境问题一直是周围群众反映的热点,工业新区接管后对此非常重视,多次组织人员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年3月对衡水工业新区循环园区威武大街1号河北冀衡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厂内井水进行了委托检测,除氟化物外,其他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于年5月21日,委托国土资源部地下水矿泉水及环境监测中心对其厂内井水进行了委托检测,检测报告编号:GSB,检测结果除氟化物外,其他均合格。另外年又进行了再次取样,检测报告于近期出结果。年5月24日按照管委会部署,开发区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确实会存在一些异味,异味逸散情况属实。
年8月20日,冀衡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和一厂一管工程产权和管理权由武邑县人民政府移交给衡水市工业新区。在移交前该园区的环境问题一直是周围群众反映的热点,工业新区接管后对此非常重视,多次组织人员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排查。随后,工业新区确定了“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园区进行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邀请三家环保部确定的第三方环境治理试点单位对循环经济园区的污染问题现场调查,分别制定各企业废水、废气、固废等综合治理方案和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的总体方案,委托衡水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综合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工业新区确定由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循环经济园区进行治理和运营。年4月30日,循环经济园区与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第三方综合治理运营模式初步框架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合作协议。
年5月26日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刘斌、李顺双、王向东现场检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升级改造完成,现正在试运行。一厂一管与地下雨污管网改造工程正在建设中,已完成威武大街米加固及连接缝修复。
确保逸散性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物进行有效收集和治理及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区域异味污染,提升循环园区异味感官效果。4月29日、5月4日召开现场调度会,5月7日召开了推进会,要求6月20日前完成园区主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取缔。各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散逸性和无组织排放气体、燃煤锅炉淘汰企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对整改治理动作迟缓拖延、或治理不到位仍超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严肃查处。加快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的试运行调试,确保年6月30日前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未纳入“一厂一管”的企业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确保5月31日前完工并正常进水。对于其他企业的污水收集池,确保其在6月15日前完工并正常进水。循环经济园区地下雨污管网改造工程正在建设中,确保在6月30日前完工,实现雨污分流。对已建成“一厂一管”未进水的企业现场核查排水情况,对达标排放的企业,必须纳入“一厂一管”管理。
将现场情况向工业新区管委会汇报,管委会要求开发区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巡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人:刘建军贾仪云
责任单位: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衡水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案件10:关于“还用举报,请你们现在站在市政场呼吸几下就知污染来自哪里,工业园区冀衡化工。”问题
举报中所讲的冀衡化工应为“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化工公司,该集团在循环园区内建有: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河北冀衡赛瑞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威武分公司、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冀衡循环经济园区内化工企业较集中,虽然这些企业都按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治理,但当时环评报告中对无组织的散逸气体排放环保措施及涉及VOC排放的措施要求较低,生产时存在散逸气体无组织排放及VOC排放现象,现场确实会存在一些异味,异味逸散情况属实。
为确保散逸性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物进行有效收集和治理及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区域异味污染,提升循环园区异味感官效果。
1、经管委会同意,4月29日、5月4日召开了园区相关企业现场调度会,5月7日召开了推进会,要求6月20日前完成园区主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取缔。各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散逸性和无组织排放气体、燃煤锅炉淘汰企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对整改治理动作迟缓拖延、或治理不到位仍超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严肃查处。
2、环保局工作人员将加大检查力度、频次,督促企业定期检查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人:贾仪云刘建军
责任单位: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衡水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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