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最新文件校园安全大整治

近日衡水市教育局出台相关文件(衡教21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学校安全执法攻坚活动,活动组要从六个方面进行。

一、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按照“非营利性”的要求,自主经营;高中段学校,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可提供服务,但必须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学校要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建设纳入综合管理制度建设中,建立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等。

二、校车管理情况;校车要严格按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要认真检查学校周边特别是新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检查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学校租用营运车辆时必须租用取得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学生家长租用营运车辆集中接送学生时,学校应教育、引导、告知学生家长要租用合法营运车辆,确保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等。

三、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排查整治;对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停招一批、通报一批、提升规范一批的要求,对达不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幼儿园,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对没有取得办园许可证,而具备相关条件的,要责成其尽快办理规范办园;不具备条件的,要责其限期整改,限期仍不达标的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许可证,但达不到办园条件的要督促其尽快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也要坚决取缔。

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先行对周边治安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米内营业场所而已无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场所,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场所,无从事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校园周边米内营业销售商品不存在“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饮品和出版物销售;校园周边米内销售店及商超香烟销售点,全部布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相关标识。

五、学校消防标准化建设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河北省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冀教安[]1号)等法律法规,检查各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学校消防安全“四完善”“三规范”“四统一”“四个能力”和“三提示”等标准化建设情况。

六、校舍及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主要包括校舍及围墙,属于危房的该封的一定要封,决不能继续使用,该维护的一定按照标准维护,对体育器材一定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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