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专题研究危险废物规范监管
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
为积极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转树讲促”精神,10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连兵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
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下一步危险废物监管工作进行了研究。
李连兵要求
一是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评估机制。评估涉废企业数量和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二是增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对涉废企业申报、跨省转移等增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对危险废物规范监管能力。
三是持续重视解决超期贮存问题。督促超过1吨的和存在潜在危险性的危险废物超期贮存企业,及时进行转移处置,同时可结合衡水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转移处置。
四是现场监管工作做到全面细致。坚持涉废企业全覆盖排查原则,对企业的危废申报、原辅材料、产废节点等做到全部全覆盖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全部得到依法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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