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通知,武邑1教师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社管局,市直学校:

按照衡水市教育局《关于特级教师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衡教师〔〕18号)要求,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方式,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初评推荐、市评委会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决定了17名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2月16日至年12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联系-。电子邮箱sxk

.

转载请注明:http://www.hengshuizx.com/hsszz/7717.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